2 基本原则


2.1 消防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由基本符号(见表1)、辅助符号(见表2)按需要组合成不同的图形符 号,也可采用单独使用的图形符号(见表3)。 
2.2 同一份消防技术文件中的所有图形符号的比例都应相同,并要与文件中其他内容的比例相适应。符 号的大小应适宜于微缩复制。 
2.3 单独使用的符号(见表3)不应组合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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